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院务公开

首页 > 信息公开 > 院务公开

2023.07.10

2022年“健康科普专家走基层” 活动实施方案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2022年“健康科普专家走基层”活动实施方案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根据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枣庄市健康科普专家走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健康枣庄行动一一健康素养大提升行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高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健康科普专家走基层”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 活动主题“健康枣庄携手同行”一一健康科普专家走基层活动。二、...

2023.07.10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投诉处理办法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投诉处理办法一、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二、投诉处理中心为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调查、核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投诉处理中心全职投诉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有义务协助投诉处理中心做好投诉的管理工作。各部门、科室应当积极配合投诉...

2023.07.10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投诉处理办法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投诉处理办法一、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二、投诉处理中心为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调查、核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投诉处理中心全职投诉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有义务协助投诉处理中心做好投诉的管理工作。各部门、科室应当积极配合投诉...

2023.07.10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处理医...

2023.07.10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依法执业,具体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医疗质量,接受社会监督,承担...

2023.07.10

枣庄市立第四医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枣庄市立第四医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进一步规范我院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和廉洁行医的行为,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我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现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一、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2023.07.10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

2023.07.10

招标采购:投标邀请书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邀请书一、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议标项目物品。 序号物品名称说明备注二、议标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经营授权或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2、卖方保证合同下所发货物完全是崭新的,且所供物品生产日期均为近一年内。3、所供品种在保质期内,卖方应负责修理和调换不合格的物品并承担一切费。三、采购方式:以邀标方式进行1、 成立院内采购小组,进行评审,择优选取...

2023.07.10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后勤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后勤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一、 加强领导1、设立物资采购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纪委、工会、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2、成立物资采购管理小组,由领导小组人员、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采购员和需要采购的部...

友情链接

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2222号

电话:0632-5514201

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1-5678186

邮箱:zzslsydqb@zz.shandong.cn

微信公众号

视频号

copyright 2025 ©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枣庄市立第四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7014190号技术支持:滕州信息港 HTTP HTTP 本站支持IPv6访问 本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