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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5万元以下(皮肤科耗材)院内议价公告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25/10/14 17:37:55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5万元以下(皮肤科耗材)院内议价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安排,将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议价项目

(一)采购需求名称:

包号

名称

规格型号

限价(元)

A

一次性使用皮肤点刺

80

B

聚乙二醇医用辅料

3ml

458

(备注: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和山东省挂网价为无效报价)

(二)技术参数及性能:

A包:一次性使用皮肤点刺诊

参数要求:一次性使用皮肤点刺诊:单针型(直径0.6mm),长度0.5mm;多针型(直径0.1m)10.2mm10.3mm)/由针体、柄部和保护套组成,针体实心,头端为尖头形状,非无菌提供,使用前进行灭菌,不在内窥镜下使用,用于探、拨、挑、刺组织,适用于头皮纹饰。

B包:聚乙二醇医用辅料

参数要求:聚乙二醇医用辅料3m1/瓶;产品属于液态水 杨酸,通过聚乙二醇医用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用于小创口、擦伤、切割伤等非慢性创面敷料及周围皮肤的护理。适用于改善痤疮肌肤、抗炎、轻中重度炎性痤疮、毛囊疾病、粉刺、色斑等。

(三)其他商务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要求批次供货;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4.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关验收手续资料;

5.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要求提供生产或供应货物及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不符合情形,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请于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携带本公司有效资质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资料)到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或发送至邮箱:615596566@qq.com进行报名并审核。(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参与议价经销商少于三家的项目,本次院内议价取消,另行组织。

四、议价现场要求及说明

参与议价经销商需携带上述纸质版企业资质文件、产品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产品的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检测报告、样品、说明书、彩页等相关资质及技术支撑资料资料、报价表(见附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院内议价。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议价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议价。院内议价原则上进行两轮报价、谈价过程,公开首轮报价。院内议价结果,在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官网公示。

五、院内议价时间及地点

院内议价时间确定后进行电话通知。

六、项目联系方式

  人: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址:滕州市学院2222号

联系方式:0632-5506631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2025年10月14日       

报价表(皮肤科耗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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