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自动售卖机服务院内招采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安排,将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评议,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评议项目
(一)采购需求名称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服务地点 |
A | 自动售卖机服务 | 3台 |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
(二)服务要求、服务周期
A包:自动售卖机服务。
服务要求:用于销售速食面、饼干、零食、饮料、手帕纸等物品。(售卖商品的要求符合食品标准、具有食品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内)
服务周期:合同有效期为1年。供应合同甲方视情可续签2次,续签合同供应期均为1年,根据每年考评评测结果,满足要求时续签合同,不满足要求或相关政策变化时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合作管理:通过公开比选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运营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如运营商需每日巡查设备、每周清洁消毒,医院定期抽查商品质量)。
商品管控:明确禁止售卖高糖、高盐零食及易燃易爆物品,优先选择健康食品、应急日用品,价格不高于市场价。
(三)其他商务要求
1、质保期:合同期内;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相关验收手续资料;
5、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要求提供生产或供应货物及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不符合情形,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请于本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携带本公司有效资质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到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或发送至邮箱:61559656@qq.com进行报名并审核。(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参与议价经销商少于三家的项目,本项目取消,另行组织。
四、议价现场要求及说明
参与评议经销商需携带上述纸质版企业资质文件、产品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检测报告、合格证、说明书、展柜彩页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三份),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院内评议。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议。
五、院内议价时间及地点
院内议价时间确定后进行电话通知。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地 址:滕州市学院中路2222号
联系方式:0632-5506631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