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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11/1
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
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宏扬正气,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经院办公会研究,特制订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一、本月始各科室要评选出本科室服务明星,具体评选办法有科室自行制订,名额分配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科室人数5人(含5人)以下的要评选出一名;科室人数10人(含10人)以下的评选出二名;科室人数11人(含11)人以上的评选出三名;
    评选出的服务明星要在本科室服务明星公示牌上公示。
二、行政后勤科室合并为一个评比小组,具体由人资部牵头,招集科室负责人参与评比服务明星。
三、各科室要在月底将本科室服务明星的事迹材料整理上报人资部。
四、院服务标兵评审委将对上报的服务明星进行月服务标兵评审。在月服务标兵的人选中,评选出季度服务标兵;在季度服务标兵的人选中评选出年度服务标兵。每次评审将确定3—5名服务标兵,对于进入年度服务标兵的人员,年底将优先进入评优序列。
五、本评选办法自制订之日起执行,原《好人好事评选办法》暂停。
二OO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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