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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制度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2011/11/1
中共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委员会
关于继续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今年继续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定于3月1日到6日为公推直选日,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党委办公室联系。
  二、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符合党章规定的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并且已经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要重点推荐那些35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思想政治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的同志。
  三、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
  各支部原则上每次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2名左右,特殊情况由党委决定增加或减少推荐数量。
  四、公推直选入党积极分子的参加人员
  各支部,由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职工代表、全体党员参加,参加推荐的人数不得少于应到总数的三分之二,整个过程有党委派员参加,具体负责监督指导。
  五、几点要求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入党积极分子的标准条件、推荐程序和有关规定。
  (二)要做好审查公示
  各支部上报的推荐名单,由党委审查把关,及时反馈到各支部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7天。
  (三)要加强培养教育
  党委要统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帐,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实行动态管理,择优发展,每名入党积极分子安排两名正式党员联系培养。
  六、各党支部务于3月12日之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公推直选名单上报党委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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